各部门、二级院部:
根据教育部科技类学风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4〕2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严惩学术不端行为。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各部门、二级院部要认真组织开展撤稿论文全面自查工作,组织人员全面检索(检索网站),主动排查梳理2021年1月1日以来本人署名的论文被撤稿情况,并核实撤稿原因。
各院部统一汇总填写《XX高校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附件2发送至科研办邮箱([email protected]),教务处将通过国外出版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核实,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自查结果将由学校于近日报省教育厅。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2.XX高校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