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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通知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3/12/29 点击量:

各部门、二级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行动计划(2020—2023年)》安排,教育部决定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含高职专 科、职业本科)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教学中实际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含实习实训)等。

已入选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的,不得再次申 报。对参加2022年遴选但未入选的课程,如持续建设完善,且 在2022—2023 学年实际开课的,可以再次申报,但须说明建设 更新等情况。“十三五”期间已认定课程未在2022年遴选中申请复核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课程总学时不低于32学时,至少在课程平台上完成两(学)期的在线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在同类课程中教学效果良好。

(二)教学团队师德师风优良,结构合理,教学能力突出,数字素养高,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扎实的专业功底。专业课团队主要成员中应有“双师型”教师。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同一课程负责人限牵头申报一门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不超过5人。

(三)课程平台资质符合要求,运行安全可靠,内容审核把关能力强,界面良好,能够在多种终端上运行。各单位推荐的课程,应接入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承诺提供不少于5年的教学服务,并动态更新教学资源。(申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1.课程申报限额以教育厅通知为准

2.申报材料:申报书(附件2)word文档以及佐证材料(根据附件2后的证明材料清单制作成PDF文档)

3.申报人于2024年2月1日之前发送电子版申报材料至科研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4.其他申报事项待教育厅通知公布后再另行说明

附件:1.2023 年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

      2.2023 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申报书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2月29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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