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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4/27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12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系部所、中心:

根据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学院2012年工作思路,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专业提升年”建设,并结合我院2011-2012学年度科研工作实际,决定围绕“专业提升年”组织实施院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

1. 校企合作背景下的教、学、做一体化课程

首批开发建设教、学、做一体化课程,重点支持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体现校企合作,强调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和开发课程。

“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的原则是以做为主、以做为基础、以做为方向,做是学与教的基础和出发点;需要营造一个环境——形成职业能力环境;确定两个目标——培养综合能力、专项能力。

2.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

围绕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领域,研制并推广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为教师教学、学生和社会学习者自主学习服务,最终带动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学资源开发,推动专业教学改革。

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由院内相关专业牵头组建开发团队,吸引行业企业参与,整合社会资源,在集成该专业优质课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采用整体顶层设计、先进技术支撑、开放式管理、网络运行的方式进行建设。

建设代表学院水平、具有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标志性、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并推广使用,带动全院各专业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整体提升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

3.示范实习实训中心

主要用于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平台建设。可以以现有的实习实训室或实习实训基地为基础,重点支持紧密围绕我院社会急需、量大面广的应用型学科专业,由一个或几个专业教研室集中优势力量与省内一家或几家大中型企业,共建实习实训中心。中心可采取嵌入方式建在学校,也可建在某一家优势企业。建成后的实习实训中心主要承担我院实践教学和合作企业职工培训任务,同时面向院内其他专业开放,共享优质实习实训资源。

4.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主要用于启动实施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卓越计划遵循“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形式多样”的原则,支持院系部(或教研室)与企事业单位紧密合作,结合高等教育规律和行业企业标准,研究制定各类应用型专业、应用型课程、应用型教师队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率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体制和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培育一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5. 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示范专业

职业院校是技能型人才培育的基地,它的使命是为产业与行业企业培养适用人才,以推进区域经济产业化发展。随着产业集群的崛起,包括产业链的拉长与拓展,第一、二、三产业的联动与融合,特别是生产型服务业的发展,促使职业教育必须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地根据产业与行业的需求改革教学模式,更好地为企业与行业培养所需的人才,同时考虑学生自我发展的需求。

“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示范专业”项目是学院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国家“十二五”规划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该项目以围绕现代农业和制造业发展重点方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和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全院范围内,支持紧贴产业发展需求、校企深度融合、社会认可度高、就业好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以推动高等职业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整体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国家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输送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经费标准与经费管理

教、学、做一体化课程的建设周期为2年,其他各项目的建设周期为3年。经费标准另行通知。

上述五类项目均为公共团体项目,经费开支以实际业务发生的票据予以核销,不得以个人名义支取项目款项。

三、申报要求和时间

1、申报要求:被列为省级示范院校和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示范院校的重点建设专业,每个专业申报“教、学、做一体化课程”的数量不少于3门,申报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院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院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示范专业的数量不少于1项。鼓励院内其他专业积极申报,其申报数量不限。

2、申报院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的限定条件:已被列为省级示范院校和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示范院校的重点建设专业及所属专业群、已被批准为省级特色专业(示范专业)的可以申报,不具备此类条件的暂不受理。

3、申报“提升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示范专业”的特别规定:除了已被批准为省级特色专业(或示范专业、重点专业)之外,学院已招生且未停招的专业(含院级特色专业、示范专业、重点专业)均可申报。

4200912月前立项的院级课题主持人、或200912月前拥有两项院级以上课题主持人,至今尚未申报结题者,一律不予申报。

四、遴选数量

视申报的数量和专业覆盖面予以确定。

五、申报材料与截止时间

各申报部门及负责人应认真组织,科学论证,填写《项目申报书》,于2012531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报至科研处,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3865093 (科研处)

联 系 人:张翼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校企合作背景下“教学做一体化”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申报指南

      3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申报书

4香港正版全年资料大全质量工程申报书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香港正版全年资料大全办公室           2012年4月26

                                          共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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