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项目
| 业务办理程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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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毕业证书》丢失,补办《毕业证明书》
| 1、考生在市级及以上级别报纸登报申明其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该报纸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与《毕业证书》同底版相片2寸2张;
5、考生携上述材料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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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 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贰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
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
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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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成绩证明
| 1、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至成绩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出具成绩证明一式贰份;
2、如需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加盖章,需携带上述资料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予以盖章并留存一份;
3、英文成绩单或中英文成绩单由考生自行提供;
注:已领取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的不再出具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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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申请
| 1、考生在规定时间向市级考试机构提出免考申请,按要求填写免考申请表,并上交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省、市级考试机构及主考院校验审考生免考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予以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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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成绩转出手续
| 1、考生按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向成绩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转考手续;
2、市级考试机构按规定时间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转考材料;
3、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于每年3月、9月上旬办理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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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成绩转入手续
| 1、考生登录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网(http://www.ahzsks.cn/)查询到已转入信息;
2、考生上交外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考介绍信、我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至转入市级考试机构进行核查及归档手续;
注:(1)考生在我省未取得合格成绩的,一律不予转入;
(2)外省转往我省的自学考试成绩,仅作为其在我省申请毕业时使用,此成绩不予转出外省;
(3)考生转入成绩必须为自学考试成绩,如有免考成绩必须按我省免考有关规定办理免考手续;
(4)外省转入成绩中不包含毕业论文、实践上机、免考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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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各项业务均可代办,但需另附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转自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http://www.ahzsks.cn/gdjyzxks/7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