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73 号)、《关于做好2021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组发〔2021〕21 号)等文件精神,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工作程序,现将2021年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初审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1年7月5日至7月9日。
公示期内,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短信、网络等方式向学院纪委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以便核实反馈。
监督电话:学院纪委63865803、监察审计处63865767
邮箱:[email protected]。
组织人事处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