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三次会议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拟定于2015年7月8日至7月9日召开。会议筹备期间需向各位代表征集提案,广大教职工可向“双代会”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在推进学院改革、发展、建设和构建和谐校园中的作用,现将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征集时间: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26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列为提案。
报送方式:各位代表先下载“香港正版全年资料大全第四届第三次教代会提案征集表”,打印并亲笔签署提案人、附议人姓名后,交各工会小组长,各工会小组长统一于2015年6月26日前送交院工会提案小组。同时将提案的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0551-63865080。
教代会提案是全院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学院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
各工会小组和各位代表要高度重视提案征集工作,大力宣传提案征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围绕学院工作大局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参照征集提案参考题选,发挥特长,深入调研,选准议题,认真撰写和提交高层次、高质量的提案,为学院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献计献策。
在学院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解决的下述内容可作为正式提案:
1.有关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创建和谐校园,以及建设省内一流专科院校的建议和方案;
2.关于人才队伍、学科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关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后勤服务和国际交流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提案须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正式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严肃性。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
2.代表性。反映较多部门或个人的意见和要求,提案的落实将对学院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工作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3.全局性。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站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院的整体利益。
4.规范性。提案必须一事一案,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提案须按“教代会提案征集表”统一格式打印。如提案表容纳不下,可另附页补充说明。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商议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意见、建议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落实。
本届教代会除对落实提案优秀单位给予表彰外,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将从正式立案的提案中评选出3—5个优秀提案,进行表彰和奖励。